司马掌管军事之职,其职能主要为管理军赋、组织军训和执行军法。
1、管理军赋
司马管理军赋,并不是只掌管其使用,而是从制定军赋标准到征收运送,直至调配使用均由其负责。其能有效的管理军赋或者说保证军赋的征收和合理使用的前提,是必须对土地、人民及收成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以此为依据,制定符合实际的征收标准;同时又要做到对军队的数量和配备情况心中有数,从而保证赋有所出和赋以足兵。
2、组织军训
在原始社会末期,氏族武装临时召集,作战人员未经训练而应战,其作战方式十分简单,作战的技巧来自狩猎经验的积累。夏商时期军队也多是临时召集,同样也没有形成一套训练体制,只是通过田猎来提高军队的作战技能。
到西周由于常备军的建立和战争的发展,对军队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军队的训练成为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但西周时的军事训练的内容和方式与后世有所不同,有着自己显著的特点,即周代的军事训练不是由统帅军队的将领进行经常性的训练,而是由军事行政部门——司马在农闲时定期组织服役人员进行临时性的训练。
3、执行军法
“司马”作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管理官,除管理国家军赋和组织军事训练外,还是军法的执行者。司马的这一职能在《左传》、《国语》中亦有所记述,如《国语·晋语三》载晋国将领庆郑,因违反军令,晋惠公命司马说杀之,司马说于全军将士前历数庆郑违反军令的四大罪行,然后对其实行斩刑,以儆全军。
《左传》、《国语》等材料反映的虽是春秋时期的事件,但所记述的均为周制。春秋时如此,西周时亦当不例其外,与《周礼·大司马》所记相印对,足以证明司马无疑是军事执法官。
扩展资料
古代司马官职变迁
春秋以前,职业化军队主要由贵族出身的子弟组成,战争方式主要是战车的列阵对阵冲锋,而古代的战车是由马拉的,所以马的地位极其重要。由于这层关系,司马当时是专门负责管马匹的官,是非常重要的军职。
而等到了殷商时代,司马成为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徒、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的军职,掌军政和军赋;春秋、战国沿置;汉武帝时置大司马,作为大将军的加号;后亦加于骠骑将军;后汉单独设置,皆开府;隋唐以后,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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