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取暖费后,暖气就烧不热了,每天4点烧到11点,下午4点烧到晚上11点。符合规定吗?不应该全天烧吗

我们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这类问题?物业烧暖气因为晚上11点到第二天凌晨4点不送暖,导致主管道破裂等一系列问题,找谁解决?

第1个回答  2013-01-07
如果是你们小区物业安装的室外锅炉供暖的话,也要按照国家室内温度标准执行。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你可以检测一下室内温度是多少,最低温度有没有达到当地供暖要求 如果没有,你有义务要求物业赔偿和返还供暖费。如果是主管道破裂,室内管道属于个人,室外属于物业公司,如果因为物业导致的室内管道破裂,可找物业协商解决。如果上述问题无法解决,室内温度达不到供暖标准,或者有纠纷,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打字很累,望给分
忘记说了,不是按照他什么时候烧 而是根据你的室内温度来衡量的,就算他每天只烧两小时,你的室内温度在当地供暖标准之内,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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