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紧急

当前柑桔黄龙病如此严重,政府有何决策?

柑桔黄龙病是全国植物检疫对象,是一种类细菌(又名类立克次体或类立克次体细菌)病害,主要通过带毒种苗、带毒接穗或病树进行远距离扩散传播,以及通过柑桔木虱“吸毒、获毒、带毒、传毒”进行大面积侵染发病流行。我市于2003年首次发现柑桔黄龙病,2004年普查有14个镇(街道)165个行政村995户柑桔种植户16775株典型病株显症发病。柑桔黄龙病是当前我市柑桔生产上毒源来势最凶、发病波及面最广、流行速度最快、危害性最重、危险性最大、防治最艰难的传染性、暴发性、毁灭性病害,也是当今国际上尚未攻克的科技难题。为了尽快遏制柑桔黄龙病大面积发生危害,确保我市柑桔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柑桔黄龙病发生趋势及其潜存威胁

柑桔黄龙病主要传染源是带毒的柑桔木虱、田间病株、带毒苗木和带毒接穗。近距离传播靠带毒木虱,远距离传播主要靠带毒苗木和接穗以及病树,其病害的传播速度和扩散流行主要取决于柑桔木虱发生数量和带毒率,在病原和柑桔木虱并存的情况下,病害就会很快流行。一般果园发病后3~4年内发病率高达70~100%。从我市近年发病势头看:一是毒源面广,目前每个镇(街道)都有确诊病株;二是柑桔木虱全市各地都有分布;三是柑桔黄龙病潜育期长,由于病源侵入到显症表现极为复杂、潜育期长数月至数年、疑似病株确诊难,造成田间病株漏查率高;四是柑桔木虱发生代次多(全年6-7代)、活动面广、世代重叠,其种群发生期与生育期相吻合;五是柑桔木虱带毒率高,扩散传毒能力强;六是柑桔木虱统防统治难、违规调运苗木屡禁不止以及盲目高接换种,加大了疫情扩散面和严重度。由此种种原因,当前我市柑桔黄龙病潜存威胁极大,潜在发病流行趋势极为严峻。根据台州市植物检疫站分析预测:灵江以南地区将会出现成片桔树枯死,灵江以北地区病株将会每年成倍甚至成十倍增加,未来疫情态势十分严峻。若不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势必导致我市柑桔产业的毁灭,防控任务十分艰巨。

二、柑桔黄龙病防控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要求:全力控制疫情蔓延,确保柑桔产业带或重点桔区、桔园不发生疫情。

(二)防控目标: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等综合手段,坚持依法检疫与健身栽培相结合、坚持挖除病株与综合预防相结合、坚持清除毒源与柑桔木虱防治相结合,狠抓一系列综合配套防控措施的落实,力争3年内各病果园平均病株率连续2年控制在1%以下,最高病株率不超过3%,无局部暴发流行,达到基本控制标准,确保柑桔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实施范围:各镇(街道)有柑桔种植的村的所有柑桔种植区。

(四)防控任务:柑桔黄龙病至今没有直接有效的防治办法,只有采取切断毒链、综合防控的策略进行防范。根据近年柑桔黄龙病发生趋势和防控要求,要以镇(街道)为战,其主要任务:一是桔园年度普查率100%;二是改造重病园,病株挖除率及处理合格率100%,最大限度地封锁或控制毒源;三是开展病虫持续监测,及时掌握病虫发生动态;四是突出柑桔木虱防治,在春梢、夏梢和秋梢初芽初发传毒关键期,按照“五统一”(统一指挥、统一培训、统一时间、统一防治、统一检查)、“五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片、片不漏园、园不漏块、块不漏株)要求持续做好柑桔木虱防治,每次初梢芽发期持续喷药防治3-4次,将木虱虫量控制在不足传毒水平以下,阻断扩散传播;五是严格种苗、接穗消毒处理,全面推广用1000PPM盐酸四环素对种苗、接穗消毒处理技术;六是加大健身栽培技术推广,确保柑桔黄龙病持续有效防控。

三、柑桔黄龙病防控措施

针对柑桔黄龙病发生特性和防控的艰巨性,防控工作必须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等综合手段,必须在农业、特产、有关部门、广大桔农共同努力下,狠抓综合防控技术措施和保障措施配套落实,才能有效地控制其发生蔓延,确保防控目标的实现。

(一)技术措施

我市为柑桔黄龙病扑灭与防控的重要责任县(市),针对当前生产实际,要采取扑控结合、以扑为主、扑控并举、以扑促控、以控达扑,控以防为先、防以虫为主、虫以统为治的策略,按照“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五统一”、“五不漏”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柑桔黄龙病扑灭与防控防范工作,突出应抓好以下六方面:

1、抓好柑桔黄龙病疫情普查关。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做好柑桔黄龙病疫情普查人员和骨干桔农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批能识别柑桔黄龙病的高素质普查人员,切实做好疫情普查工作,要按照“五不漏”要求实行全面普查,进一步明确疫情及其分布情况,为弄清疫情和挖除病株提供科学依据。提倡普查与挖除病株同时进行,减少漏查率,确保普查与防控质量。

2、抓好柑桔黄龙病病株挖除关。

柑桔黄龙病防控,是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性实施的任务。首先,在摸清病株的基础上,要做好病株的挖除工作。对株发病率10%以下的果园,要彻底挖除病树,当年不得补种新树;对结果桔园株发病率20~30%、幼年桔园发病率10~20%,要全部挖除柑桔树,实行全面改造,改种其他水果或经济作物,隔2-3年再种无病苗。其次,要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督促挖除,要做到发现一株挖除一株,彻底挖除病株,全力控制毒源。

3、抓好柑桔苗木依法检疫关。

各镇(街道)在明确疫情基础上,要组织农技和林特部门划定重点保护区域,在市林特局牵头下建立无病区无毒种苗繁育基地,禁止向省内外疫情发生地调运柑桔类苗木接穗,禁止桔农擅自调运苗木。同时,健全柑桔类苗木接穗检疫登记制度,做好苗木产地检疫,加强柑桔苗木市场的检疫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调运行为。

4、抓好柑桔木虱监测防治关。

柑桔黄龙病是以柑桔木虱携毒进行大面积扩散传毒发生的检疫性病害。为了及时掌握柑桔木虱发生动态及全年种群消长,各柑桔主产区镇(街道)要建立病虫监测点,持续系统开展柑桔木虱种群消长监测和黄龙病发生监测,为“三梢”传毒关键期治虫防病提供科学依据。

抓好柑桔木虱防治是阻断黄龙病传播的有效措施。首先,要以重点保护区和保护片为中心,全面发动,大力开展柑桔木虱的联防联治和统防统治,抓住春梢、夏梢、秋梢“三梢”初芽初发传毒关键期以及病树挖除前的防治适期,全面做好柑桔木虱的持续药剂防治工作,药剂可选用的10%优质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00倍或25%阿克泰水分散粒剂5000倍或1.8%灭虫灵乳油2500倍,交替使用。坚持发动桔农自治与组织专业队防治相结合,真正做到“三集中”、“五统一”“五不漏”防治,全面联动,对失管园、外出户、征而未用桔园、房前屋后零散种植桔树要组织专业人员防治,绝不留死角。

5、抓好柑桔健身栽培防病关。

各地对树势衰退老果园、房前屋后零散桔园、失管园等,且失去经济价值的,要下决心挖除全部柑桔树。同时要建立柑桔无病的母本园、砧木种子园、苗圃。此外,要谨慎高接换种,确需进行的必须选择100%无病接穗,凡在新区发展种植柑桔或嫁接换种的,在确定种苗、接穗从无病区采入时,务必做好种苗、接穗的消毒处理工作,采用1000ppm盐酸四环素药液浸种2-5小时进行消毒防病。此外,实施优质高产栽培技术,增施有机肥料,合理搭配氮、磷、钾,促进树势健壮生长。同时发动桔农做好春季疏摘春梢,夏季尽可能摘除全部嫩梢,秋季摘除早、晚秋梢,达到抽梢整齐,减少养分消耗和木虱发生危害,提高植株抗病防病能力。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柑桔黄龙病对我市柑桔产业构成严重威胁,若防控不力,势必导致我市柑桔产业的毁灭,直接影响桔农收入、出口贸易、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各地要加强领导,要把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统一认识,齐心协力抓好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各镇(街道)应建立柑桔黄龙病专项防控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由镇长(主任)挂帅,领导柑桔黄龙病疫情普查、扑疫、防控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农办、农技站、林特站等农技人员和有柑桔种植的行政村负责人、村植保员组成,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柑桔黄龙病疫情普查与扑疫、监测与防控工作,建立强有力的组保障体系。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的防控措施,明确防控目标和任务,建立与落实柑桔黄龙病防控责任制,加强责任制管理,将责任制度明确落实到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确保全市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将防控工作目标和任务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3、依法宣传,强化培训。

柑桔黄龙病防控涉及面广、任务重、压力大。各镇(街道)要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将柑桔黄龙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到村到户,同时印制宣传册和图片,做好印发、张贴与宣传。此外,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车等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柑桔黄龙病的危害严重性及防控技术,并开展“送柑桔黄龙病防控技术入户”活动,营造依法扑疫防病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柑桔木虱携毒传毒关键时期以及带毒种苗和带毒接穗通过嫁接传播发病原理,明确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制的一系列措施。同时,要加强普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广大群众的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疫情普查质量,努力提高广大桔农的自觉主动防控意识和防控水平,务必使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家喻户晓。

4、增加投入,保障经费。

各地要把疫情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防控工作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柑桔黄龙病的预防、控制、防治经费和物资储备,保障资金的足额到位和使用,确保柑桔黄龙病防控质量和防控效果。

5、加强合作,协同防控。

柑桔黄龙病防控是国家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是当前政府抓公共农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业生产和柑桔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又是一项涉及面广、范围大、防控措施复杂的系统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全面搞好柑桔黄龙病疫情普查、扑疫、监测与防治工作。各级柑桔黄龙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农业部门要做好疫情监测、疫情普查、病株挖除等指导工作,严把产地与调运检疫关;特产部门要抓好柑桔木虱监测防治指导,对“三梢”初芽期柑桔木虱持续监测防治要狠抓落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把柑桔改良和种植关,特别是对高接换种既要稳步推进,又要慎重对待,科学实施;财政部门要尽量挤出经费,支持黄龙病防控工作;交通、邮政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禁承运或邮寄未经检疫的柑橘类苗木和接穗,防止柑橘黄龙病的远距离传播。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性挖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总之,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抓好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为保护我市柑桔产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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