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省设于清顺治二年(1645年),省府位于江宁(今南京),其前身是明朝的南直隶。康熙年间,分为安徽、江苏二省,江南省不复存在。
江南省的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江苏省、上海市和安徽省。
江南分省: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江南省一分为二。分为:江苏省,取自江宁与苏州,省会南京,称“江南右布政使司”;安徽省,取自安庆与徽州,省会安庆,称“江南左布政使司”。
康熙六年(1667年)改江南右布政使为江苏布政使,江南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江苏省的江南右布政史司左迁至南京,成为江苏省省会。安徽省的江南左布政史司左迁至安庆,成为安徽省省会。
此外,太平天国时期,太平天国所控制原江南省地区分为四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