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台湾探亲,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为何3人要五本公证书?

如题所述

探亲 【中国窗讯】台北消息:台湾“内政部”二十三日宣布放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探亲、探病,以及奔丧等人员以及停留时间的限制。现行台来探亲对象限一亲等内血亲,幷停留一个月,未来开放至二亲等内血亲,停留时间增加为两个月。 据台湾《中国时报》二十四日报道,“内政部”部务会报昨天讨论通过“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将送“行政院会”核定。 根据修正後的新办法,大陆地区人民以探亲事由来台方面,原在台湾有一亲等内血亲放宽为有二亲等内血亲;原为长期居留者,放宽为依亲阶段或其子女经许可来台团聚,怀孕七个月以上或生产、流产後二个月未满;原停留期间不得逾一个月,必要时得申请延期一次,期间不得逾一个月,每年总停留期间不得逾二个月,放宽为停留期间不得逾二个月,幷不得办理延期,每年来台不得逾三次。 以探病或奔丧为由来台方面,原限在台湾地区有二亲等内血亲,放宽为在台湾地区有三亲等内血亲。 在核发入出境许可证方面,原核发大陆人士入出境许可证复印件,幷持凭于香港、澳门换发正本後入境。现放宽为大陆人士全面直接核发入出境许可证,不需再经过港澳一道关卡,但若其为台湾人配偶初次来台或经核需接受面谈、按捺指纹者,须经由指定的机场、港口入境填写台湾《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旅行证申请书》。   该申请书通过台湾亲友取得,并附4张2寸免冠照片,寄给台湾亲友。台湾亲友代向台湾入出境管理局申请入台,获得批准后发给“台湾地区旅行证”(以下简称“入台证”),其正本转台湾驻香港中华旅行社,复印件由台湾亲友寄给祖国大陆申请人。 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以下简称管理处(科)提出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首先,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管理处(科)接待室领取《申请表》。   其次,递交《申请表》。需由本人前往管理处(科)接待室办理。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以下手续: 交验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   提交按要求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的《申请表》一式2份。 提交在台湾亲友的邀请信(含信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邀请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正式邀请信;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   提交入台许可证明。 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规格为小2寸(32mm×40mm)。 领取证件。递交申请后,经审核,凡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公安机关可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取证凭单,按约定的时间到管理处(科)接待室领取证件。   到香港台湾中华旅行社,凭“入台证”复印件换取正本然后乘机赴台。 http://www.9tour.cn/info/401/18394.shtml 上这网看更清楚 才不会耽误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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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0
呵 那是 法令问题
有两份 要留在大陆
三份 在台湾
所以 缺一不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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