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店里工作时突然晕倒,检查出是突发性脑出血,请问老板需要负哪方面责任。没有签劳动合同上班15天。

朋友在店里工作时突然晕倒,检查出是突发性脑出血,请问老板需要负哪方面责任。没有签劳动合同上班15天。我知道不算工伤,但他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仔细看下《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范围,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经送医院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一个月以内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方过错不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说句不好听的话,别介意,如果你朋友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应认定为视同工亡,享受工亡待遇,单位全额支付。如果没死,那么确实单位过错就不大了,即便单位在你朋友入职第一天就帮他申报医疗保险,都还没生效。另外,如果48小时外死亡,应算是非因工死亡,到当地人社局咨询下,各地的非因工死亡待遇不一样的,或多或少都有些补偿。追问

我只想知道他具体要负什么责任,赔偿哪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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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0
除非你朋友事前已经和老板有过说明或协定,否则,这无论如何就是工伤!老板要负责所有的劳动保障补偿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0
你怎么知道就不算工伤?如果老板办理了营业执照就是合格的用人单位,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追问

法律上说这不是工伤啊,你有哪方面资料证明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