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为什么一直不移交到检察院 法院?

如题所述

楼主的问题是刑事案件的法定侦查期限问题。
关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现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但是这里没有限制立案以后侦查工作的期限。同时,法律法规还规定,如果立案以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且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法定强制措施以后,必须在法定的羁押期限内将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下一个程序的司法机关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依法办理延期的审批手续,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办理的案件的时间,延长办案时间也有次数的限制,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楼主的问题中,可能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机关,没有进入到有法定办案时限限制的阶段,所以,会出现已经由侦查机关对发现的犯罪立了刑事案件,但是没有继续推进,也就是没有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没有向法院提起公诉。
这些情况都是正常的。
具体的可以在司法机关公开的网站或者司法机关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查询到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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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6
案子移交检察院需要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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