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继续上班了两天,让公司开辞退证明和赔偿,但公司一直拖,我们第三天申请劳动部门调解,然后后面没去上班了,而且公司还拖欠了一个月工资,会不会当成旷工处理。
应当继续去上班。应以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1、用人单位解散,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拖欠金额50%-100%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