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规定我们要在租任他们的地方至少要半年,我们之间有口头协议,如果我们这些商户租不到半年就没收了我们的押金500元!!商场的人还随口说了句“如果消防来检查,就要我们各商户回避两天”。现在我们开铺开了两个月,商场就以消防检查为由,要求我们两三天不要开铺,过了两三天之后他们又说未通过消防检查,要我们等通知,可他们口中的回答模型两起来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在开铺也不知道能不能再开铺”。现在我们15个商户已经等了20日还未有通知!商场就要求我们在很偏僻的地方开铺,我们觉得商场以欺骗形式骗我们到商场开铺,商场没有说明消防检查的重要性,只是一带而过。还要求我们最少要租任半年,令我们存在很大的存货压力!现在我们这样能与商场打官司吗??能打得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