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着急辞职走,老板说得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如果现在走就拿不到工资,问各位我能拿到工资吗?

干了俩月吧,我有事要急辞能拿到一半工资吗?

第一、看你的劳动合同上是这么写的。公司是否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二、因为你工作了2个月。所以,公司聘用你的时候是否说明了有几个月的试用期。如果试用期是3个月,那说明你现在还在试用期内。试用期内离职,只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可以了。工资是你应得的劳动报酬,公司无权扣下。
第三、如果说已过试用期,那就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但是工资公司是得给的,只是公司会说造成他们的损失,会需要赔偿,要看你的合同上是否牵扯到违约金。
第四、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是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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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30

我现在着急辞职走,老板说得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如果现在走就拿不到工资,问各位我能拿到工资吗?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你如没有提前30日提出书面或试用期3日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为劳动法专家解释。

第2个回答  2013-09-30
看你自己签的合同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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