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fopen(/www/wwwroot/www.wendadaohang.com/data/md5_content_title/92/920283479a678f3b8f3d46963e88f0d2.txt): failed to open stream: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in /www/wwwroot/www.wendadaohang.com/inc/function.php on line 2468

Warning: flock()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resource, bool given in /www/wwwroot/www.wendadaohang.com/inc/function.php on line 2469

Warning: fclose()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resource, bool given in /www/wwwroot/www.wendadaohang.com/inc/function.php on line 2475
惩罚性赔偿是什么意思 - 00问答网

惩罚性赔偿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摘要:惩罚性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中,超过被侵权人或者合同的守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范围的额外赔偿,即在赔偿了实际损失之后,再加罚一定数额或者一定倍数的赔偿金。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源于英美法系,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了普遍发展,并逐步被大陆法系国家采纳。一、惩罚性赔偿定义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是法院在判决的一般赔偿金之外,另行判决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损失的完全补偿,并按照受害人或相对的受害人团体所遭受的损害或加害人的非法获利,为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威慑或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的赔偿金。
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
三、惩罚性赔偿特征
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大多是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或者由法律法规对惩罚性赔偿的最高数额作出限制,以防止法官任意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七、八、九条就是规定一倍以内的惩罚性赔偿金。
1、不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以补偿性赔偿为前提。
2、惩罚性赔偿金额不以实际损失为限。
3、注重加害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4、赔偿金额具有法定性。
四、惩罚性赔偿的作用
1、赔偿功能
2、惩罚功能
3、威慑功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