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婚假后被公司不同意,然后劝退我

事情是这样的,我10月4日结婚,我订了8号飞普吉岛的旅游,由于我28岁是晚婚,我请12天假,公司不允许后,提出让我自己离职,让我10月21来上班上到月底,给我发10月份的工资然后让我走人。 由于公司对每个员工扣保证金,扣我的保证金是2500,但是我的凭条只有1500元,公司规定是离职就把保证金退还给我本人。我是2013年3月11日进公司的,到现在9月我会干完,公司以9-23口头上通知我,理由就说因为我工作问题,工作不认真,现在予以劝退,实际上是因为我提出休婚假引发的,而且还说不是不允许我休婚假,休也是以后再休,休也不可能放那么长的时间,就算休也要分开休,不能国庆节连续休,还让我写离职申请报告。上诉2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赔偿的话赔偿多少。我前5个月是2500元,由于我表现好,第6个月是发了3200元的工资,一共扣保证金是扣了2500元,我手里只有1500的凭证,其余的还没找到。

经济利益、人际关系长远看。

在乎这份工作,喜欢这家公司和现有的环境,就和直接主管先沟通,再和人事部门沟通,是否只顾了自己的利益,而没有顾及领导及工作安排;

对现有工作环境不是很满意,也不是很不满意,希望重新求职,则可以采取公司现有方案;

对现有工作环境很不满,对公司态度也很不满,客观地说,自己也很有礼貌地预先沟通和请假了,可以咨询12333。

简洁来讲,衡量选择经济权益和人际关系利益长远最大化,面临选择是:

    保留这份工作

    1.1通过与主管、人事良好沟通,自己出让部分利益,继续愉快工作与发展;

    1.2强行留在公司,就算工作保住了,假也给了,但后期彼此不愉快,也不会长久;

    放弃这份工作

    2.1通过良好沟通,维护并放弃了部分利益(如现有人事方案),愉快分手;

    2.2强烈维权,取得了2个月的补偿,不欢而散,赢了官司,输了心情和人际。

自己理性思考再权衡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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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3
如果你也不想继续待下去,不要写离职报告,可以要求单位赔偿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为2个月的工资。保证金应全额退,但是你的凭证不充分,如果对方承认是2500,可以都退的追问

比如,我跟公司协商后是不愿意被劝退,公司给我开具解聘通知书。我再到劳动局去告他?他现在的意思是,我10月21号回来以后,上到月底,就发10月分的工资给我,因为她已经口头上没通知我要解聘我,说的她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我了。。那如果我21号回来不同意劝退,她开除我,我就直接去告她,就能得到2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她开除我,肯定不会说是因为我请婚假,她会说我矿工,工作散漫。。我能打赢吗

追答

旷工要有证据 工作散漫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追问

矿工的证据是有的,因为我要出去旅游费用都缴纳了,肯定是要出去的,然后开始我认为的婚假公司不批准,现在就变成矿工开除。

追答

婚假是法定权利 不属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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