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毛坯房准备自己装修,物业公司要求收取2000元的装修押金,并且说明如果室内有拆墙(普通墙体,非承重墙)的话,这2000块不能退回给业主。请问这样做法是否合理?有没相关文件说明?
他是以书面协议形式写着·凡是有拆墙行为都不能退回押金·我就纳闷·这条好像霸王条款吧?他物业比业主还牛·说这些公司上面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这个物业是开发商自己委托管理的,我们都是新业主还未装修入伙,买房时开发商说自己管·说知道最后委托了这里另外一个花园的物业来管),还没有业主委员会·
追答这是明显的不合理条款,试想一下,在装修设计中,对非承重墙可以进行合理利用和布局,并非一定按照原房进行布置,难道开发商的设计一定合理?难道开发商的每一堵墙都是业主所需?不是的,业主为什么要装修?那是因为除对色彩搭配、功能实现、空间利用来实现满足自己要求,据此,那必须对不能满足空间合理利用或不能实现某些功能要求的地加以改动,物业的这样行为虽然有他们自己的规定,但这种规定是不能作为强制要求的,前提是他们的设计的非承重墙并不能保证或满足业主的自身需求,像这种情,在昆明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事发生,可以去城建部或政府咨询一下哪个部门管,同时也可以联系一下目前对改非承重墙要收费而有意见的业主,一起去找政府部门,目前不是有市长热线吗,问问看,能解决问题的。还有就是多联系些还要装修而没装修的业主,大家一起去找物业,如果不行,再去找职能部门。
最后,改非承重墙不退还装修押金的说法,是绝对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