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地区法规·请问物业这样收取装修押金是否合理?

新买毛坯房准备自己装修,物业公司要求收取2000元的装修押金,并且说明如果室内有拆墙(普通墙体,非承重墙)的话,这2000块不能退回给业主。请问这样做法是否合理?有没相关文件说明?

装修本就是对以前原房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作改动和修饰,各市的收费标准不一样,装修期间只要没有破坏承重结构,并且是在物业允许范围,物业公司不能不退装修押金。装修押金只是装修过程的保证金,指的是按照物业统一管理和要求,在装修期间没有对原房进行破坏和因装修对其他设施造成破坏或影响,保证了自己和别人的安全,这是合理的,不能不返还装修押金,如果是自己或公司有违规,那保证金也要退,而物业可以对装修公司或业主进行纠正或处罚,金额按物业要求,这个要求必须是书面通知材料且是先以公告的形式公示,而不是你违规后随口叫的价。
拆改必须经过物业同意,并且由装修公司出示拆改示意图,只要不是承重结构,正常情况都允许拆,如果物业以非承重墙都不能拆为借口,那我想,这家物管可能也该换了,也因在他们应允范围并许可的情况下拆了,又以此为借口不退装修押金,那是他们违规,也可以投诉他们了,在昆明有好多物业公司因为有莫名其妙的规定,由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将物业更换的事比比皆是,这也是维权的一个方法。
至于相关的文件,有很多只是物业自己理的,并不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但国家绝不允许物业以任何形式乱收费的。追问

他是以书面协议形式写着·凡是有拆墙行为都不能退回押金·我就纳闷·这条好像霸王条款吧?他物业比业主还牛·说这些公司上面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这个物业是开发商自己委托管理的,我们都是新业主还未装修入伙,买房时开发商说自己管·说知道最后委托了这里另外一个花园的物业来管),还没有业主委员会·

追答

这是明显的不合理条款,试想一下,在装修设计中,对非承重墙可以进行合理利用和布局,并非一定按照原房进行布置,难道开发商的设计一定合理?难道开发商的每一堵墙都是业主所需?不是的,业主为什么要装修?那是因为除对色彩搭配、功能实现、空间利用来实现满足自己要求,据此,那必须对不能满足空间合理利用或不能实现某些功能要求的地加以改动,物业的这样行为虽然有他们自己的规定,但这种规定是不能作为强制要求的,前提是他们的设计的非承重墙并不能保证或满足业主的自身需求,像这种情,在昆明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事发生,可以去城建部或政府咨询一下哪个部门管,同时也可以联系一下目前对改非承重墙要收费而有意见的业主,一起去找政府部门,目前不是有市长热线吗,问问看,能解决问题的。还有就是多联系些还要装修而没装修的业主,大家一起去找物业,如果不行,再去找职能部门。
最后,改非承重墙不退还装修押金的说法,是绝对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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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2
各地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物价局问询

提示您一下 一般情况 如无明确规定可以收取的费用 是可以不交的 但双方另有协议或约定的除外。

实际操作过程中,您可以考虑先缴纳这笔费用。待装修后积极向物业公司要回装修押金(物业公司一般不愿意开口子的,一旦您不交其他业主也不容易缴了。大部分物业公司收取这个押金的目的是为了能有效的避免房屋的主体结构受到破坏。如果您在装修期间未对房屋主体造成破换的话是可以退还的)。
另外,有一些物业服务企业的做法是将装修押金直接变为来年的物业费的情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22
物业管理条例,新规对装修保证金作出规定,业主在装修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物业公司可向业主收取不超过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业主装修完毕后应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查验,物业公司应当在3日内前往查看,7日内作出是否违法、违规的答复,对业主未违规的,物业公司应及时如数退还装修保证金。违规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对业主下发违反规定装饰装修整改通知书,业主拒不履行的可无限期暂扣装修保证金。物业管理企业将该业主的不良行为向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所在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汇报。向目前我市有多家物业公司,有关部门将强化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严格要求物业公司按新规执行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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