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如何计税?

兼营行为就是比如公司同时有两种业务 卖饮料和帮人建房子 计税的时候分开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 如果无法分开 就从高计算 这样说对吗?

那么混合销售是比如公司销售电梯同时帮人安装电梯 比如同一笔业务 销售电梯100万 安装电梯是10万 那么怎么计税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可以简单地理解,就是兼营行为营业额分开纳税,混合销售行为营业额合并只纳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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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1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
实践中,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容易混淆,两者的共同点是都包括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两种行为。不同点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且价款难以分清,兼营行为强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或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因此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判定标准,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性质有别,故其纳税原则也不相同。前者是以纳税人的经营主业为标准划分,就全部销售收入(营业额)只征一种税,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而后者强调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准确核算,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和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21
分开计算。销售征收增值税,安装征收建筑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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