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设立纪念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于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军投降仪式在东京湾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受降国代表注视下,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
这是中国近代以来反侵略历史上的第一次全面胜利,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之后每年的9月3日,被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扩展资料:
设立意义:
通过立法确立纪念日和公祭日,并举行纪念和悼念活动,是国际通行做法。让中国人民缅怀先烈,纪念为抗战作出贡献的人们,为的就是要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为的就是要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同时,也是为了警醒全世界人民时刻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中国人民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是要铭记历史,越不能忘记我们所走过的艰辛曲折的道路,越不能忘记无数英烈先辈所作出的贡献和付出的牺牲。在铭记历史中砥砺民族复兴的坚强信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13亿人民就必定能完成几代中国人的夙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