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下水道堵塞谁负责

如题所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下水道堵塞的责任归属,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 在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道作为公共设施,其维护保养应由物业公司负责。
2. 若下水道堵塞是由个别业主违规使用造成的,物业公司可以免除责任,而应由有过错的业主承担疏通和维护的费用。
在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共有设施的各业主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 如果公共下水管在房屋保修期内出现破损开裂导致漏水,业主应通知物业,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和维修。
2. 如果公共下水管在房屋保修期外出现破损开裂导致漏水,业主应通知物业,物业应使用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进行修理和赔偿。
3. 如果下水管管壁与楼板接触的缝隙处渗漏到楼下,且渗漏的水并非来自楼上,则楼上业主应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如果渗漏是由自家上下水管造成,则应由自家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若是装修施工单位的责任,可以向其追偿。
业主对建筑物享有区分所有权,除了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外,还对公用设施享有共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业主共用管道属于共有部分,即使被分段封闭在业主家中,也是整栋楼业主共同使用的排水管道,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建筑物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进行了区分,确认排水管道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管道堵塞引发的返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侵权纠纷常见,应依法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义务,造成他人损害时,应承担侵权责任。若有其他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隐匿、销毁、篡改或拒不提供证据,导致事实难以认定时,应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要求物业服务人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违法行为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报告并协助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公司若履行了合同义务,无侵权行为和过错,则无需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再次强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