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适用退伙吗,该怎么退伙?

如题所述

我们国家对于股东退出的机制还尚未完善,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和人合的性质,公司的设立运行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之上,这就有了股东的存在,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适用退伙吗,该怎么退伙?

网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退出?不退出有什么责任?

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杨晓峰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适用退伙的,如果股东要退出的,可以转让股权,如果股东是合伙人的,退伙有可以退伙和法定退伙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杨晓峰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该几种方式优劣分析如下:

1、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

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

3、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

4、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此种方式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

不退出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杨晓峰律师,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南宁仲裁委仲裁员,清华大学法律在职研究生。1999年执业律师,有警察、安全工程管理、大学法学院授课工作阅历。执业以来,诚信、专心、专业、口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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