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己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了,法院一直就是调解,女方老是打着娃儿的幌子向我提出要钱,并且女方说还在她亲戚家借了20000万块给娃儿看病,并有借条(我非常怀疑其真实性),法院协商我付给女方10000块,说是我应该给付女方的补偿,我又没有过错,为什么法院老是偏向女方呢,请个律师就完全是帮女方请的
娃儿还差两个月就满两岁,娃儿法院判给女方,但是我的经济条件及住房条件都要比女方要好,难道娃儿没有满2岁我就不能争取娃儿的抚养权吗,
到时候法院会硬判我补偿女方10000块吗,如果判了,我拿不出来的话,是不是要坐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