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诉讼时效 三年还是一年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 三年还是一年

一、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1、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受害人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是具有一定的诉讼时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人身损害诉讼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造成人身损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单据、误工证明等;
4、侵权事实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终结书、肇事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