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隔几个月不交作废

如题所述

2个月不交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