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香江天第园 ,业主质疑小区电梯内做广告

柳州香江天第园 ,业主质疑小区电梯内做广告,电梯是小区公用区域的一部分,而物业公司并没有向业主说明小区电梯内广告投放的任何情况,至于广告收入如何分配,业主更是无从知晓。而这个收入完全是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柳州香江天第园物业无权支配,强烈建议柳州香江天第园物业拆除广告!小区的电梯、楼顶和建筑物外墙属于共有部分,全体业主是其所有人,根据“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利用电梯、楼顶和建筑物外墙做广告,广告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共有,而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业主的委托代理人,只不过是代替小区业主行使物权中的收益权。业主在购房时,电梯、楼道等共用设施面积计入了公共分摊面积,而分摊面积都是算在建筑面积中,并纳入购房总价。因此电梯、楼道等共用设施的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具体你要看他们把这钱用在了什么地方。如果是自己私吞了,那么你们就可以告他们了。如果是用在了你们公用设施维护方面那也不可厚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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