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即从1997年开始至2027年。另外,第二轮土地承包所需经过的程序跟第一轮差不多,都需要先成立承包工作小组,然后经过制定一系列的方案方能承包成功。以下由我本人整理的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什么时候以及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什么时候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据了解,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大)开幕会上,国家主席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我国农村土地从1984年到1998年开始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没有调整,直接延长30年,直到1999年2028年都是土地的二轮承包期限。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20.24亿亩。1982年底全国农村67%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了包干到户,1984年以后一直稳定在99%以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一直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因此,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
      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承包期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后来认识到,承包期限过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这样,国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就失去了积极意义。因此,1984年,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限应当适当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
      根据这一精神,全国各地陆续将土地承包期确定为15年。但也有一些地方为了解决人地矛盾,频繁调整土地,真正达到15年的很少。1993年,一些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为了及时指导,国家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此后,随着延包工作的陆续开展,国家有关政策曾多次对土地承包的期限问题做出规定。如,1993年指出,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
      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方式的规定是:“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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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解答: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一般是从1997年或者1998年开始,期限30年。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为1980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这就是第二轮承包。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农村土地承包的合法程序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方案。
三、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
      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
      (二)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
      (四)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五)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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