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我接手因为不了解情况,按以前的习惯,发放工资的次月才申报。所以8月份申报的是公司在7月发放的员工6月份工资表的个税,造成7月份和8月份都申报了6月份工资表的个税,均已扣款。次月发现问题后到税务大厅咨询是否可以退税,工作人员表示退税手续麻烦,系统里也不好改,让我在以后月份抵扣。
这样的话有两三个已经离职的人员就抵扣不了,哪位高手有处理过这样的情况指导一下。
你好!我补充一下,代扣员工的个税是对的,只是之前的会计每个月都提早了一个月申报个税,7月份申报时已经把7月发放的工资(劳动期间是6月份工资)申报缴款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8月正常申报7月份发放的6月工资明细,造成个税系统7月、8月申报的都是6月份的工资表。现在有几个离职人员7月份实际没有工资,但个税已经多申报一个月,不可能从以后期间抵,因为个税都是按明细申报的。目前用的是易税门户报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