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规定和解释了13种贸易术语,将十三种贸易术语按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由小到大依次分组排列,分成E、F、C、D四组:
E组:本组术语只有EXW(工厂交货)一种,特点是卖方在其处所(如工厂、仓库)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即完成交货任务,卖方承担的费用、风险最小。E组术语属于启运(Departure)术语。
F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三种术语。此组术语的特点是由买方签订运输合同并指定承运人,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装上运输工具,即完成交货任务。F组术语属于主运费未付(Main Carriage Unpaid)的术语。
C组:包括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运费加保险费)、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四种术语。此组术语的特点是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正常的运费,承担交货前货物的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或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任务。C组术语属于主运费已付(Main Carriage Paid)的术语。
D组: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DDP(完税交货)五种术语。此组术语的特点是卖方自负费用和风险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并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即完成交货任务。D组术语属于到达(Arrival)术语。
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规定和解释了13种贸易术语,将十三种贸易术语按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由小到大依次分组排列,分成E、F、C、D四组:
E组:本组术语只有EXW(工厂交货)一种,特点是卖方在其处所(如工厂、仓库)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即完成交货任务,卖方承担的费用、风险最小。E组术语属于启运(Departure)术语。
F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三种术语。此组术语的特点是由买方签订运输合同并指定承运人,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装上运输工具,即完成交货任务。F组术语属于主运费未付(Main Carriage Unpaid)的术语。
C组:包括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运费加保险费)、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四种术语。
此组术语的特点是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正常的运费,承担交货前货物的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或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任务。C组术语属于主运费已付(Main Carriage Paid)的术语。
扩展资料:
规定宗旨: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
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这次则是在2000年版本中做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是非常必要的。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