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开三轮车(较大,有个不知真假的黄色牌子),撞到一个路人(在行车道中央拦车),我陪伤者去医院时,听他们打电话说找人处理,担心处理不公,请问这事责任该怎么判?我有几个疑问:1来的警察制度上写的中国公安,2其中一个警察说这事分两部分,分开处理,一件是无证驾驶,一件是撞人3,他们说这事算行政事件(开三轮撞人我百度时说的时民事事件),人在陌生地方出事,孤立无助,对方却是各种关系,钱全压医院了,真是无助到了极点,恳请各位法律专家学者,各位懂法的人,给予帮助,小的在此跪谢.
首先,非常感谢。今天交警给我看拘留通知了说是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被拘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被拘留15天,这样处理合理吗?
追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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