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已婚而女方未婚 两人同居了3-4年 因感情原因要分手 女方如果告男

男方已婚而女方未婚 两人同居了3-4年 因感情原因要分手 女方如果告男方,男方需要赔偿吗?

应该是不需要的,除非你能举出证据是他骗了你的钱,涉及了金钱纠纷。如果只是感情方面被辜负,那完全是道德层面,同居也不是他软禁你,是你自愿发生同居行为。如果感情层面也可以告的话,那么原配是不是也可以告你。追问

那女方就是要男方赔偿 男方如果不给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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