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出车祸,公司可以赔偿吗?

我们公司有两个厂区(两厂区相隔5个红绿灯),我要两边跑,在8月12号上午9点左右,因另外一个厂区有事要我过去,我在去另外厂区的路上骑电动车逆向行驶撞到了另外一电瓶车,后交警处理,我全责,协议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车子修理费共2500元,想问这可以公司报销吗?急急急,在线等,谢谢

虽然你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在出工的过程中造成事故,但你驾驶电动车的时候违反交通规则,逆向行使因而造成事故发生,这本是在你本人可预知的范围内,而公司不存在要为你违规承担后继的赔付后果,因此因车祸引起的赔偿应该由你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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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这是你自身的受到的伤害。
对他人造成伤害,按照司法解释,应当由公司承担,但因为你是全责存在明显过错,如果公司要你承担一部分也是合理的,看你公司怎么说了。
第2个回答  2013-08-15
找你公司人力资源部,一般因工出事是可以报销的,但不是全责
第3个回答  2013-0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这些费用可以要求公司报销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公司或保险必须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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