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宴,酒店却霸王格式合同,如果不找酒店指定的婚庆,则要收取5000-8000元的管理费,请问这个合理吗?

可以向哪个部门进行有效的投诉解决此问题!因为当时是号称一个人认识介绍的酒店,当时这个格式合同,也没仔细看,就听酒店说要指定这两家,当时我还随口问了,那这两家会不会收费比较高?或者场地布置不好,当时酒店经理一口说明:绝对不会收费比外面高,而且保质量。现在我了解了,其实一家已经被别家婚庆收购了,借用收购的婚庆场地继续接单子,挂羊头卖狗肉;另一家同样的布置,比正常的收费要贵2.5倍。
请懂相关法律的朋友指点,结婚是高兴的事,现在却为了这个事,已经搞得不开心了。
谢谢!!!

这种情况不是少数,关键的关键还是经验不到,没有事先做功课。

1、既然已经签了合同,且合同内约定二选一,这个合约条款已经生效了,况且当时你也问了相关情况,表明你是真实意思的表示,这一点已经没办法改变,尤其是你说的对方当时是口头说收费不会高,如果没有写到合约内,则这一点口头协议是无法被认定的,对方可以矢口否认。
2、目前你有两个办法,一是设法将本合约界定为对方违约或无效合约,一是申请仲裁。
既然其中一家已被收购,那你的选择仅有一个,则从合约约定来说,对方应该给与你两个选择,现在只有一个,可要求其增加一家供选择。如果对方拒绝,则是对方违约,或者说合约无效。你需要拿到另一家的报价,和正常其他公司的报价,需要注意的是,两者的内容要完全一致,这样你就可以以合约约定的这家报价显失公平的理由,申请这份合约无效。

由于现在婚庆市场良莠不齐,但是婚庆场所处于卖方市场,因此酒店有此条款是很常见的。如果不希望影响心情或者价格绝对值差别不太大,就先结婚后打官司。熟人介绍的不一定是能占到优势的,有时反而会被宰。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去仲裁,实在不行可以找媒体求助的。

全手打,望采纳。追问

万分感谢你。
不好意思,再追问一下,我上面没写清楚,合同上是写酒店指定的婚庆,但没写几家也没写具体是哪家婚庆,这样的话,能不能想办法让这个合同约定的婚庆说法无效?

追答

酒店指定婚庆这条如果是打印体,肯定属于霸王条款,可以去仲裁要求判合约无效或者该条款无效。
如果是手写的,也可以说非真实意思表达,目前给的婚庆达不到你的要求,或者违背当时的初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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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7
请问你和酒店签署宴会合同的上的公章和酒店名称相符吗?这点很关键,我才能接下去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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