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所养生会所上班重试营业部组长职位,面试的时候是说一个星期的考察期,大概上了10天班,签订了合同,合同上面有1个月的试用期,我工作了20来天,因为二店装修,走了一批人,一些跟总店经理关系好的就调过来了,然后我就被辞退了,就给我一句不能胜任组长一职,在20来天的工作当中我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在被辞退了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受法律保护吗?
部门有2个经理一个主管,经理A跟经理B说这个事情我来处理,现在因为二店装修,裁员陪不起,跟经理A关系好的,调过来几个组长,我今天问了经理B,她说这个不清楚,主管也是含糊其辞,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搞小团体嘛,问他我那里做的不到位不能胜任,相信不用他说,我自己要诚信刁蛮一个人,借口一大堆,我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当初没人的时候到处招人,现在感觉人多了就把我给裁了,现在我是想问下要怎么来维权,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