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只要是货车都要涂放大的牌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包括小货车、皮卡车、中巴、大巴、10座以上面包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后厢后部喷涂的放大牌号的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应清晰、完整。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然都会受到相应的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
只要是货车都要涂放大的牌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包括小货车、皮卡车、中巴、大巴、10座以上面包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后厢后部喷涂的放大牌号的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应清晰、完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然都会受到相应的惩处。
放大牌号可以说是交警检查的一个重要项目,只要是黄牌,必检!对于厢式货车或有围栏的货车,这很好办,直接喷涂在尾部车厢上即可;而对于平板挂车,就要想办法了,要么把放大牌号喷在了平板上(有风险,有可能会被交警认定为字号为不够大),要么是再用布块做一个,载货的时候绑在车辆后方,这样就符合了“喷涂放大片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于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法规,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计8章1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