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断档,必须把前期的补齐才能继续交吗

我前期曾经办理过养老保险,曾经断档过几年,现在新来的单位,给我们在深圳重新办理了养老保险,但我现在不太清楚,如果把深圳的养老保险迁回来,是否必须得跟哈尔滨的保险迁到一起,那断档的期间保险,是否必须得补齐,(以前听说只要交够15年保险就可以不用再交,那是否可以不用补齐),还有,就是听说哈尔滨不给办理异地迁过来的保险,是否真有此事,那应该怎么办啊

只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即可,不是必须连续缴纳十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九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养老保险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助组成。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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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养老保险断档,不是必须把前期的补齐才能继续交,养老保险只要交够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国家规定,不允许个人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不少以前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人员,养老成了问题。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一次性补缴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视同缴费年限10年以上的,一次性补缴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993年1月1日以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可补缴1993年1月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月单位和个人的当期缴费,也可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原始资料核实其在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后,由个人按同期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补费。

  与原城镇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最早由个人从1999年1月起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为:以历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以后年度,则按现行政策继续缴费。

  1993年1月1日前经原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一次性补缴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视同缴费年限10年以上的,一次性补缴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2个回答  2008-06-25
1.目前政策下,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并且向户口地转移,只要你是哈尔滨的户口,那么转回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2.关于中断的部分是否一定要补,这个没有统一的规定,建议你咨询哈尔滨社保明确,一般来说是可以不补的,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的
第3个回答  2008-06-26
据我所知,养老保险中断后 要继续缴的话可以先不用补齐,但等到你退休之前必须要补交,否则会影响你将来的退休收益,但补交的费用如果由你个人交缴则不需要补滞纳金,如果单位给补则要交滞纳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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