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2-30
答:对于全天24小时吃住在单位的保安、传达室门卫、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其工作性质具有特殊性。如确因工作所需和单位要求,不能睡眠休息的,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如工作场所中同时提供了住宿或休息设施的,应合理扣除可以睡眠休息的时间,即劳动者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不应计算为工作时间,对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上班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12-30
这个不一定的吧,也分情况的,也分上班的地方是怎么安排的,也可能是12小时倒班,也可能是上24休24那种的,如果要是门卫的话,真的是24小时在工作,但是这个是人员在不断地倒班之中,而不是让你一个人盯24个小时。事故用的是一天一宿24个小时,然后第二天给你休息的时间,这个是正常的。具体一个门卫吧,来来回回一天24小时在监控之中,这个是应该的。
第3个回答 2019-12-30
合理不合法,门卫虽然劳动强度低,但报酬低,工时长不是理由,用人单位为节约支出,釆取延长工时,提高报酬的手段,属于不合法行为,劳动者可拒绝。
第4个回答 2019-12-30
领导安排24个小时工作,不合理,也不合法,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最多每日工作时间是八个小时,加班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对领导让24小时连续工作的安排可以拒绝,也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