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赌博罚款

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切赌博。金额也不是非常大。。然后被警察局抓了去以后没收了身上的所有的现金。并处罚的1500的罚款。和他一起另外的一个赌博的人本来要交3000元罚款。然后他死活不交,最后交了500元放出来了【这个对么?】还有一个人带了8000多元的现金,全部没收,并处罚了3000元的罚款【我想问一下这个没收的8000元应该没收么??罚款不是应该500元以上3000元一下,那么8000元属不属于罚款?而且罚款后并没给收条】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告诉一下

一,参与赌博时身上携带的现金会被视为赌资没收,这个不错。
二,罚款是500----3000元,至于每个人的罚款额是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不会一律均等,但是你说的似乎有点显失公平。
三,罚款不开票肯定不对,可以到当地纪检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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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8
1.赌资没收。

2,罚款必须开具同一发票。否则你可以拒绝交纳。

 治安处罚法关于赌博的规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6
1、赌资要全部没收,应该给你收据;
2、罚款是属于行政处罚。依照治安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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