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切赌博。金额也不是非常大。。然后被警察局抓了去以后没收了身上的所有的现金。并处罚的1500的罚款。和他一起另外的一个赌博的人本来要交3000元罚款。然后他死活不交,最后交了500元放出来了【这个对么?】还有一个人带了8000多元的现金,全部没收,并处罚了3000元的罚款【我想问一下这个没收的8000元应该没收么??罚款不是应该500元以上3000元一下,那么8000元属不属于罚款?而且罚款后并没给收条】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告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