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双重户口,服役户口要注销,档案如何处置?

本人当时双重户口,当兵时使用城镇户口服役,现在要求注销城镇户口保留原籍户口,请问我的档案有得迁回原籍地么?该如何迁移?望大家多多提意见!谢谢

当事人退役落户的:
1,凭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去户口原籍地落户即可;
2,当事人服役时,用的是哪个户口(部队里的户口),落户时,就以哪个户口为准;
3,当事人服役的,在原籍地的常住户口,是会被注销的(不管是不是双重户口的);
4,另外一个没有注销掉的户口,原则上来说,并不是当事人;
5,当事人应去虚假户口所在地,凭当事人对应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注销手续,以免给生活及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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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7
退伍档案:哪里来,回那里!如果找到工作的,挡案随人走。
第2个回答  2018-07-27
一,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实际年龄)不符合的,以档案年龄为准。中组部、公安部2006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停止执行《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今后不再办理审批更改干部的出生日期”,“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干部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二,军人退伍后户口怎么落户:(以重庆为例,各地有区别,以当地为准)根据《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入户问题的通知》(渝民发[2002]86号)规定:可凭全市“双退办”开具的《重庆市复员退伍军人入户通知单》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迁证》给予入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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