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日本人结婚孩子出生在日本拿的是日本护照入境中国。妈妈是中国籍没有拿到日本永驻。孩子能改中国籍吗

和日本人结婚孩子出生在日本拿的是日本护照入境中国。妈妈是中国籍没有拿到日本永驻。孩子能改中国籍吗国籍冲突

你的问题可以简化为:中国人和日本人结婚生的孩子具有中国国籍吗?

看看中国驻德国使馆的权威回答吧。

 随着中德各领域交往不断深入,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在德成家立业,成为了中德交往的使者。既然扎根德国,生儿育女也就成了日常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大家也免不了为儿女的国籍问题操一份心。毕竟,这关乎着儿女日后的成长轨迹以及整个家庭的发展与前景。很多人来信来电询问,我的宝宝到底是中国国籍还是德国国籍?宝宝能否拥有双国籍,直至年满十八岁进行选籍?如回国探亲,到底应该给宝宝办理签证还是旅行证?  现就儿童国籍判定的原则及办证种类进行简要介绍,希望能解答广大在德侨胞父母的疑问,也供准爸爸准妈妈们参考。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以下简称《国籍法》)是认定当事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中国驻德国使领馆严格按照《国籍法》有关规定确定当事人的国籍状况,并据此核发相应证照。
二, 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儿童  《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具体到德国,我们可以将永久居留权作为判定中国公民是否在德"定居"的主要依据 。据此,如果儿童出生在德国并在出生时即具有德国籍 ,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则该儿童不具有中国国籍:1.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并均持有德国永久居留;2.父母一方为德国籍,另一方为中国公民并持有永久居留;3.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其中一方持有德国永久居留。  换句话说,如果儿童出生在德国并在出生时便具有德国籍,且父母中有一方为中国籍且持有德国永久居留,儿童便只具有德国籍,不具有中国籍。因此,上述儿童如回国探亲,应办理赴华探亲签证。
三, 国籍冲突儿童  根据上述《国籍法》第五条,如父母双方分别为中、德籍,且中国籍一方未持有德国永久居留,即使儿童出生在德国,该儿童仍具有中国国籍。  此外,《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也就是说,无论该儿童的中国籍父母是否在德国定居,该儿童均具有中国国籍。  根据《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对于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儿童,即使存在国籍冲突的情况,中国驻德国使领馆也为该儿童颁发旅行证,不发签证。  国籍冲突不意味着任何意义上的双重国籍,因此也不可能待儿童成年后进行"选籍"。
四, 终止国籍冲突状态  国籍冲突状态下的儿童,可由监护人通过驻德使领馆或直接向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经该局批准退出中国国籍后,向驻德使领馆申办赴华签证。

驻德国使馆领事部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由此可见,你的孩子肯定是中国公民,只要拿着在日本出生的证明,经过驻日使馆认证后,就可以拿到中国给孩子上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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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7
中国的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可以进行申请试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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