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如题所述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时书面通知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应当在送交执行时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前款规定案-件的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24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