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几个月钱借了担保公司8万元,但实际只拿到72000元,其中用房产证结婚证做抵押的,还做了公证。现在他以钱没还清的理由把我朋友到了告到了法院,保全了他的房子,他目前的证据只有当时借钱的借条,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公证处也撤了公证,我朋友说钱已经还清,所有的证都拿回来了,公证处也撤了公证,但法院最后判公诉方赢了,由于原告提出被告已经还了39000元,要求被告还余款并支付违约金共41000元,我想问问你如果我朋友不申诉他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别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