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劳动仲裁电话

如题所述

沈阳仲裁委员员咨询受理电话:024-22707800 024-22707889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39-1  邮   编:110014

传   真:024-22877482   网   址:http://www.syzcw.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 午:08:30--11:30   下 午:13:00--17:00

沈阳仲裁委员会工作职责

审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仲裁员的聘任、解聘和除名; 

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的,决定主任的回避; 

负责修改仲裁委员会章程; 

负责执行仲裁法、仲裁规则。

扩展资料

申请仲裁须知

一、申请人申请(或被申请人反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沈阳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申请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为公民个人的,个人应当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

3..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明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5.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三、当事人自已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

1.以上材料适用普通程序(争议金额在50万以上)的案件需一式五份提交;适用简易程序(争议金额在50以下)的案件需一式三份提交;若当事人超过两人,则需在前述规定基础上增加相应的份数。

2.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格式。

3.详尽要求请查阅本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参考资料: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须知

参考资料:沈阳仲裁委员会-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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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2

沈阳市劳动仲裁可直接播打12333。

1、人工坐席服务  

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时,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的电话咨询的问题,遇到疑难问题转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连线业务部门进行三方通话。  

2、自助语音服务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获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  

3、自助传真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2"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文件目录内文件序列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  

4、语音留言  

咨询者每天24小时可拨通"12333"选择"3"选择语音留言,将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记下ID号码)。12333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热线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县人大党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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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0

办公电话:22894660 

调解仲裁管理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政策、规划、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专、兼职仲裁员考核、聘用和仲裁员资格登记、审验、发证的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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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0

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电话:22899127,办公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山东庙街道八纬路23号。

主要职能:承担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处理工作。  

服务流程:  

受理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立案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并将案卷转办案庭审理,办案庭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等材料及仲裁庭组成情况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1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办案庭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并调解,制作裁决书或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分别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相应诉讼权利。  

不符合立案条件,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

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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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11-07
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电话(024)22899273
每个区都有自己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建议拨打免费热线12333查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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