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小调,是在和声小调的音阶基础上,把第六级音(4音)升高半音(#4音);或者在自然小调的音阶基础上,把第六(4音)、七级音(5音)升高半音(#4音、#5音),音阶排列形成全、半、全、全、全、全、半。
自然小调(首调音阶:6 7 1 2 3 4 5)的全半音组成规律是 “全半全全半全全”,主音是6;像这种以主音为中心,以音阶的形式按照一定的音高与音程关系所构成的主体,称为“调式”。
在目前主流常用的调式中,分别有“大调” 和 “小调”。而小调,分为自然小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但自然小调只是小调当中的其中一种。
扩展资料:
旋律小调的特点:
在巴洛克时期与古典主义时期,旋律小调在上行时升高调内的VI级、VII级,下行时还原VI、VII级(与自然小调一致)。
a旋律小调上行: A、B、C、D、E、#F、#G、A;a旋律小调下行: A、G、F、E、D、C、B、A
和声小调因此产生了另一个不足,那就是第VI音与第VII音之间的增二度音程,这是个不协和音程,所以就把VI级音升高半音(F-> #F),这样就产生了旋律小调。
旋律小调的特点是既没有增二度,又有导音,但旋律小调由于音阶的后半部分与自然大调的音阶完全相同,因此听觉上具有了一定的大调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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