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车撞狗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大家来讨论:车狗相撞如何处理? 近年来,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车狗相撞的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车狗相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以及如何赔偿成为纠纷争论的焦点。对此,国家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我市的交通警察部门也没有制定一个《关于处理车辆与犬交通事故的意见》,因而,车辆与狗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犬伤亡案件,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欢迎大家共同来探讨这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狗有没有“路权”?有人认为:经过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武汉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经批准养犬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小型观赏犬19时至次日7时出户的,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引,其他时间出户的必须笼装”,只要不超过这个范畴,狗当然有“路权”。还有人认为:持有政府发放的养犬证的狗是合法的,狗也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人能走的,狗当然也能走。我个人认为,这里说的“路权”,不是指狗能否走一些背街小巷的问题,而是指狗能否走《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德地方。从这个角度说,狗是没有“路权”的,人才有依照交通规则通行的权利,人的这种权利不能被狗剥夺。 第二个问题:“车撞狗”算不算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有人认为,在证明狗是狗主人财产的前提下.如果被撞狗无证,那么属于不合法财产,按照有关规定,应由相应的行政执法机关来管辖;如果被撞狗是有证的合法狗,那么就要依据财产损失的程度来具体认定。这种观点认为“车撞狗”属于“交通事故”。还有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的主体是行人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这是一个基本的范畴。“车撞狗”超出了这个范畴,不属于“交通事故”。有人认为,既然属于“交通事故”,交警当然应该管。还有人认为,既然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就没有义务处理。但是如果确认被撞狗主人的财产且司机一方确有过错,如果构成了民事纠纷,报案后,民警应当受理。我个人认为,如果是无主犬,因没有人主张权利,所以不构成纠纷,警察不需处理。但是,对于有主犬,就涉及到狗是单独行走还是与主人同行的问题。如果狗单独行走,被车撞了,就不能按照人被撞的结果认定。而如果狗是与主人同行,就是主人携带的一项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车撞了狗,狗的主人当然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按照实际损失计算为宜。 第四个问题:“车撞狗”,司机有过错或者无过错,赔偿还是不赔偿?如果狗是单独行走,在“道路”上乱窜,跑上了“快车道”,被撞了,当然不赔偿。如果狗是与主人同行,就是主人携带的一项财产,被撞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司机没有过错,就不赔偿。如果狗的主人有过错,导致司机翻车,人员伤亡,依照民法规定,狗的主人就逃脱不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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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0

司有普说交通,不小心撞到小宠物狗,应该赔偿还是不赔偿,要这样看。

第2个回答  2015-09-24
  狗证是狗的“身份证”,有狗证的狗狗才算是狗主人的合法“财产”,如果狗狗主人没有给狗上“户口”,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狗证的狗自然也就不受法律保护。
  回到上面话题,如果没有狗证的狗狗被车辆撞了,那么从法律角度讲,驾驶员是有权拒绝狗主人索要赔偿的。
  作为狗的主人,如果您的狗没有狗证,虽然车主同情您的狗狗被撞,但您要明白是自己违规在先,在这种情况下去向车主索要高额赔偿就很不合理了。
  而作为车主一方,上面提到有权拒绝赔偿,也不是说撞了就可以一走了之,毕竟被撞宠物是一个完整的生命,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动物受伤或者是死亡,都应该对其持有愧疚的态度,给予狗主适当的医疗或经济补偿也是人之常情。
  责任判定—狗有没有拴狗链是判定责任的关键
  如果狗主被撞的爱犬是有狗证的,那么您就可以和驾驶员正大光明地谈赔偿损失的问题了。
  但这里还有第二个事情需要说清楚,就是狗有没有与狗主同行并栓了狗链(这个是狗主养犬所必须遵守的法规),这个决定着双方责任划分的问题。以下是三种情况的解析:
  ● 情况1:(有狗证的狗拴了狗链被撞)—车主负全责
  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戴着链子牵着走,狗被车辆撞了,受理调解时,狗主一方就可以重点强调这一点,一般情况下警察会判定车主负全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是理所应当的。
  ● 情况2:(有狗证的狗没拴链子+车辆正常行驶)—狗主人负全责
  如果狗没有链子拴着,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
  所以即使您的狗有狗证的也不能成为警察支持您索赔的理由。当然从道德角度讲车主也不能“得理不让人”,对狗主强势,给予狗主人适当安慰和补偿也是必要的。
  ● 情况3:(狗没拴链子+车辆违章行驶)—都有责任,调解处理
  当然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比如在停车场、小区内、停车场内等特定场所超过限速行驶,或者是在单行线道路逆行、在行进中强行穿梭等等,在自身违章情况下发生撞狗事故的,车主是有责任的。
  如果同时被撞的狗狗也是没有栓链子的,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该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一个是车辆违章行驶,一个是没有对狗尽到保护义务,但具体的赔付还是要在警方的调解下具体商量,一般警察同志都会“各打五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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