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网络认识的,认识了几个月,过来找的我,把我接到他那个地方,然后我俩在一起,他给我和我妈给我爸买的东西。然后过情人节出去旅游,又送了我一个钻戒。这些一共价值大约2万元左右,后来我俩总吵架,最后我俩闹到分手。又过了几天,居然对我说,要找律师,以诈骗罪告我。买东西,刷的是他的卡,也不是我逼我买的。这种情况,告我成立吗?
就算不以诈骗罪告的话,用其它罪名能成依据来告我吗?
在和对方恋爱期间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那是不可能构成诈骗的,对方无法定理由,也不能随意要回赠与物品。
第一种情况: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如彩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的规定,当条件未成立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至初始状态。
第二种情况:双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所赠送的小额礼物,一般请求返还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在恋爱期间,一般来讲如果只是小额礼物,那很难说以结婚为目的,大都是互表爱意而为之,如果对象没有谈成,主张要求返还,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扩展资料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诈骗罪
这些东西不是和他要的,是我俩生活期间带我去商城选完买下送给我的。
民事诉讼,如果不还呢?后果是什么?
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如果法院判决你应当返还的,你必须要返还的。否则法院可能会进行强制执行,甚至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追问什么样的情况是需要强制返还的"?
追答如果法院认定他为你和你家人购买的物品应当属于他对你的赠予,而他现在要撤销赠予,你就应当返还。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