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判决书下来后不领把房子卖了跑了,房子卖的有效么

被告人在判决书下来后不领把房子卖了跑了,房子卖的有效么

       判决不因当事人拒绝领取而不生效。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一审判决或裁定,经法定期限后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刻生效。如果涉嫌恶意转让财产以逃避债务履行的,原则上转让无效,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受让方属于善意第三人的,善意第三人依法受保护,房屋转让有效,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其所得之房款;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3、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合同法》

        1、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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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第2个回答  2015-12-21
被告人的房子你申请法院保全了吗?
法院没有保全的房子,他是可以卖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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