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有用吗?

如题所述

有用吗?
有用。
对不常看病的人没什么用,对经常看病的人很有用,对经常看大病的人的作用聊胜于无。但对不常看病的人来说,你不知道自己哪天就会生病,生病这个事儿,由不得自己。一旦生病了,没有医保,自己还没有点儿储蓄,两手一摊,你打算咋办呢?

医保的本质可以认为是用大部分没生病的投保人(包括个人和用人单位)的钱,去理赔小部分生病了且把自己交的钱看完了的人。问题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会成为小部分,所以有用。

能不参加吗?
理论上不能。
社保必须强制缴纳,不缴纳是违反《劳动法》的。比较正规的单位一般不会接受你的这种要求,因为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单位肯定要负法律责任,不管是你自动放弃的还是怎样,一般来说,单位不会冒这个风险。

只交了半年保费,有病的时候也可以保吗?
可以。
用人单位与员工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当月,就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参保人员一般于缴费次月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怎么保?可以保多少?

(本人在上海,只谈上海的城镇医保。各地情况不同,但大方向应该差不多。)

关于上海医保政策,基本上都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询到,这里就不赘述了。我想举两个例子,以便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可以保多少”这个问题。你手边如果有看病的发票,也可以对照着看。

这是一张普通的门诊挂号发票。先看最后两行。

当年账户余额:指的是,以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当年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为周期,个人缴费部分+用人单位缴费计入部分[1],相加所得的数字。
历年账户余额:顾名思义,就是你参保以来个人账户里的所有资金。
以上两项,均属于个人账户。即你参保之后,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所得[2],加上用人单位缴纳的一部分(见[1]),构成你的个人账户。通俗地说,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用来给自己看病。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于是就有了第一行的“现金及其他支付”。这一项包括:
自负:当你把当年账户余额中的钱用完了以后,就会出现”自负段“。自负属于医保范围但医保不予报销的部分,个人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具体会在下一个例子中有所体现。
自费:不属于医保范围内。

总结:这个例子可以更多地描述一个不怎么看病的人,他的个人账户还有不少余额,而这些钱,大部分也是他自己每个月一点一点交的。说白了他就是在花自己的钱看病,而且还看不掉那么多- - 我觉得提问者,或者说大部分年轻人、不怎么看病的人,大多是这个情况,所以才会产生”医保没有用“的想法。

下面来看一个经常看病的中老年职工的住院发票。

嗯哼,他的当年账户余额和历年账户余额均为0。自己交的钱都看完了,怎么办?

自负:是指在当年账户余额全部看完的情况下,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1500元)或住院医疗统筹基金起付线(1500元)。超过1500元,进入”共负段”。
共负:即医保基金和个人一起承担的部分,其比例按职工年龄、医院级别以及报销内容为门急诊或住院有所区别。”共付段“医保承担部分又分为以下两项:
1、统筹支付: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大病医疗费用(医保承担部分)[3] 。这笔钱由用人单
位缴纳。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10%。
除上文提到的计入个人账户部分之外,其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统
筹支付起付标准为1500元(1500元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最高
限额为280000元[4]。
2、附加支付:一般来说是对于统筹支付的补充[5]。同样由用人单位缴纳。缴纳基数同
统筹基金,缴费比例为2%,纳入附加基金。附加基金支付比例按
年龄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

可见在”共付段“中,还是有一部分比例是由参保人员自负的。所有自负部分(注意,不是”自费“部分),如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总结:对一些经常看病的人来说,医保当然是有用的。尤其在住院医疗中,统筹基金可以帮助支付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减轻个人支付负担。

(以上分析的都是在职职工的医保支付办法。退休人员在自负比例、起付标准等方面有所不同,不再另行分析了,反正是比在职职工更优惠一点啦。)

哪些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哪些需要自费?
1、全国通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注:
[1] 用人单位缴费计入部分按职工年龄有所不同:2012年度,34岁以下,计入140元;35-44岁,计入280元;45岁至退休,计入420元。
[2] 医保缴费个人部分基数也有限额。上限为: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均为2%。
[3] 统筹基金可以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下列医疗费用:
1、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
2、职工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
3、职工家庭病床所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
[4] 限额内支付比例为:医保支付85%,个人支付15%;超过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医保支付80%,个人支付15%。
[5] 附加基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1、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职工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
2、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用完后,个人自负到规定的额度后,职工门诊急诊(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大病除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6]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最好一辈子不进医院不要用到医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8
  医保是有用的,作用如下:
  一、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二、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四、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五、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第2个回答  2013-12-09
当然有用啦,可以报销一部分药费啊
第3个回答  2013-12-09
很有用,钱也不多,买后会给你自己和家人带来一份保障。
第4个回答  2013-12-09
有用看病需要它,也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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