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学校发协议书要求没收手机丢失不赔偿这 合法吗 不合法请出示相关条约

学校给我们发了单子说在学校没收手机高考完给 并且丢失不予赔偿 这个单子是强迫签字的 我想知道学校这个主体是否具有执行这种规定的能力了权限 这属不属于非法的 是签字了没收弄丢了不赔偿就不违法了吗?还是这个协议书本身就不成立不管签字与否 这是强制的 我想知道如果我不签字 他让我退学这合法吗或者在校使用手段影响我的正常学习合法吗

第一。学校没有权利没收你们的手机,学校这个主体没有这个权力,只有基于管理教育职能而有限的教育惩戒权。
第二。没有没收的权力,“没收”后就必须返还,谈不上“保管”。保管关系的成立在法律上是要出于双方的合意的。
第三,保管分有偿和无偿,有偿的丢失必配;即使是无偿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丢失的也要赔的。
So,学校没有没收的权力,也没保管的权限,丢失了得陪。学校可以对学生携带手机的行为进行管理,但不能采取这样的方式。即使你们签了字也不行,何况如果你们未满十八岁的话,签字的效力也是有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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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9
不合法,学校没有这样的权利,建议报媒体或者发布微博公布事件,让媒体介入
第2个回答  2013-08-19
同意mombl123的观点,学校肯定是没有没收的权利的。但想补充一个意见,学校可以指定学校的制度,只要合理,且没有侵犯学生的权利。你可以注意,学校在第6条的表述是“代管” 至2014年6月4日,这个代管,说明学校没有想“没收”。你在争取和说理的时候,可以提两点:一,代管期限没必要那么长; 二,既然是代管,那么就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保证财产安全。万一不慎丢失,这个不能成为他免责的理由。那谁知道怎么叫不慎丢失呢,是吧。这很容易成为他们侵占你财产的理由的。况且,手机或电脑,也有使用价值,你自己不用,大可以拿回去给家里人用,也没必要学校代管,对吧。你可以该文件有明显违法和不合理免责条款为由,要求拒绝签字。学校不可能因为这个去开出你的,开出学生是有相关制度规定的。追问

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追答

额,这个我也不清楚。就我知道的,国家只有九年义务教育,这方面规定有。但是高中不属于,那这个则属于学校和地方教育部门的规定,看看有没有,但这个我觉得只能说供你参考,我也不确定。大学的话,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里面有规定哪些情形下,可以开除学生。 可行的办法是你网上搜索或实地查询下你们当地的教育部门或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3个回答  2013-08-19
学校SB啊,这种条款肯定无效的呀,没收之后“代替保管”其实就是侵权行为,丢了照样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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