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7-04-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起草,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来的。由于时间仓促,再加上立法经验不足,只有原则性的18条法律条文。从1986年的18条到2006年的63条,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
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