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21
补充一些征地分为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两种。永久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其中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其中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用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各种地类的具体补偿标准按国土部门编制的《土地征收方案》执行。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批复的有关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临时用地按占用时间和对被占地者产生的影响进行补偿,其标准为影响期内作物的产值,按季补偿,占一季补一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土地复垦规定》,临时用地结束后,本着“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按县南水北调征迁主管部门与县国土主管部门签订的复垦协议进行复垦,经土地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原所有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