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利息计算

限被告**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公司货款159772.4元。并从2008年12月23日至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利率计付逾期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履行依照《中华***民事诉讼法》加倍支付迟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265元。 合计:164037.4元 如何计算债务利息呢……各位大侠帮算算……谢谢 (计算到10年8月19日)

你的提问略显简单,我给你一个公式(源自司法解释),看对你有否帮助。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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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