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院审理期间涉嫌诈骗可以直接移交检查院吗?

如题所述

重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1998〕7号
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追答

婚姻法 第三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目前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财物,法院在审理期间,原告要提交证据证明被告有欺诈行为,被告反驳没有证据予以推翻,法院调解不成后综合考虑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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