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对象不一样。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
2、主体不一样,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后上诉,是向做出一审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向检察院申诉主体是检察院。
3、受理的机关不一样。受理申诉的机关既包括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也包括与上述各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而受理上诉的机关只能是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4、时间不一样,当事人上诉,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后上诉,是没有超过上诉期限,即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还没有生效,是向做出一审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向检察院申诉是对已生效的判决申请检察院启动审判启动监督程序。
5、后果不一样。申诉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材料来源,不能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导致一审判决、裁定不能生效。
6、审理后效力不一样。上诉审理后做出的判决、裁定送达生效。而一审生效后的重审判决还可以再次上诉。
参考资料来源:任建宇:如果上诉不成功,我就到最高法申诉(转载)-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