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街头的一个小乞丐,自暴月收入至少3000快以上。而且不必交任何税收。那些寺庙的的和尚半一场法事,最少也能拿个几千块。而且也不用叫税。我们这些人靠力气、智慧靠自己本事赚钱的人到要每月交税,而那些整天混吃混喝的人收入比我们高不说,还不用承担纳税人的义务.这公平吗?!